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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-2研究生新生抵免學分申請受理時間為115年1月19日~115年2月25日

研究生於入學之第一學期或逕讀博士第一學期欲抵免該修習學分者,請於115年1月19日~115年2月25日止,至〈校務資訊系統/學分&抵免學分〉網頁建入欲抵免之科目後,點選送出申請表至電子表單(eform)系統,並至該系統「申請紀錄查詢」上傳附件(欲申請之抵免科目請在歷年成績單以螢光筆標記)按「儲存」後,按「預覽申請表」→「預覽流程」→「送出申請」,各系所如有另外規定之上傳文件,須備齊後一併上傳。(*請注意:請務必確認欲抵免科目已全部填寫再送出申請。若送出抵免申請之電子表單審核流程進行中,不能同時再申請他筆抵免。)
學生端操作申請說明請參考註冊組網頁。
https://registra.site.nthu.edu.tw/p/405-1211-268681,c1808.php?Lang=zh-tw


本學期起如原為他校畢業生或肄業生應備之「修習碩、博士班科目學分證明」文件格式已有更改,前述學生需視個別狀況下載正確表格以資佐證,如為他校畢業生於修讀學、碩士學位期間,修習碩、博士班課程成績70分(或等級制B-)以上者,須另下載列印「修習碩、博士班科目學分證明-畢業生用 (供「非原清大學生」入學清華大學研究所辦理新生學分抵免用)」;曾於他校就讀研究所因故未畢業者,需須另下載列印「修習碩、博士班科目學分證明-肄業生用 (供「非原清大學生」入學清華大學研究所辦理新生學分抵免用)」,由原就讀學校教務處主管成績權責單位簽章證明後併同歷年成績單、原學校修業證明書合併為一個檔案上傳至電子表單(eform)系統
https://registra.site.nthu.edu.tw/p/412-1211-1860.php?Lang=zh-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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