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成為博士候選人之條件

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博士學位考試細則規定,

    第 二 條  博士班研究生具有下列條件者,得為博士學位候選人: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一、修畢博士班應修科目與學分數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、通過博士班資格考核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三、通過外國語文能力之認定(依各組規定,詳見各組修業規定)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四、系、所、學位學程訂定之其他條件。

已完成修課資格考試外語能力合格者可申請博士候選人之資格,請於學程網頁相關表單處下載申請表單。
取得候選人資格後,完成學術論文發表學位論文初稿者,即可申請博士論文口試。
瀏覽數: